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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例“猎头公司”间的劳动纠纷尘埃落定
作者:    来源: 网络转载    更新日期:2010-7-21    阅读次数:2223

历时一年有余的湖北省首例“猎头公司”之间的劳动纠纷,终于有了最后结果。昨日,武汉力氏顾问有限公司收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:从公司跳槽的员工郑某被判赔违约金16800元,世界500强企业万宝盛华(Manpower Inc.)驻中国总部上海万宝盛华人力资源公司对赔偿负有连带责任。

力氏公 司索赔36万元

据武汉力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称,郑某于2002年进入力氏,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。协议规定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商业机密,离职后一年内,不得从事类似及相近的工作。2005年9月,郑某被公司派往北京参加培训,并签订了《员工培训合同》,合同规定郑某在培训期结束后必须为公司继续服务18个月。去年8月26日,力氏管理顾问公司考虑到郑某个人的需要,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。后来,力氏公司发现,郑某已于8月7日与上海万宝盛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,并与力氏公司的客户进行了联系。力氏公司在同年9月将郑某与万宝盛华一并诉至仲裁,索赔36万元。

据悉,这是湖北省首例“猎头公司”之间的劳动纠纷案。劳动部门随后裁决武汉力氏顾问有限公司败诉。

“判决结果跟预期有差距”

武汉力氏顾问有限公司立即向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于今年3月19日判决郑某赔付违约金16800元,上海万宝盛华对赔偿负有连带责任。武汉力氏顾问有限公司不服判决结果,又向武汉市中院上诉。中院维持一审原判,法官认为,郑某被判赔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其年收入的60%。

武汉力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王兴文律师昨日称:“虽然我们赢得官司,但判决结果跟我们的预期有差距,我们不排除进一步申诉的权利。”

链接:“猎头”是一种在国外十分流行的人才招聘方式,意思即指“网罗高级人才”。“猎头”公司则是指中高级人才搜寻服务的中介公司。

上海万宝盛华:这是在中国的首起劳动官司

昨天下午,记者在万宝盛华武汉办事处的帮助下,联系了上海万宝盛华市场部负责人Raymond。随后,Raymond及其公司法务部的相关负责人共同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。

上海万宝盛华这两位负责人称,武汉力氏在诉讼阶段,未能向法院提供“2005年期间仍与郑某签订了有效法律期限内的劳动合同”,这也表明郑某当初申请加入万宝盛华时,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。因此,原告的诉讼请求之一,即解除万宝盛华与郑某之间的劳动关系,未得到法院的支持。他们将尊重法院的判决,并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
上海万宝盛华还称,这起官司是万宝盛华进入中国后,发生的首起也是惟一一起劳动官司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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